商标遭人眼红?娃哈哈“龙井”商标被无效宣告

时间:2021-07-16 | 标签: | 作者:Q8 | 来源:网络

小提示:您能找到这篇{商标遭人眼红?娃哈哈“龙井”商标被无效宣告}绝对不是偶然,我们能帮您找到潜在客户,解决您的困扰。如果您对本页介绍的商标遭人眼红?娃哈哈“龙井”商标被无效宣告内容感兴趣,有相关需求意向欢迎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,或留言咨询,我们将第一时间联系您!

谁能想到,娃哈哈花了十几年配备4件商标,却频频被无效宣告。

8年后被无效宣告

2012年09月13日,娃哈哈申请注册了第11490553号“龍井”商标,该商标于2014年02月21日注册成功,核准使用在第32类水(饮料); 矿泉水(饮料); 苏打水; 无酒精饮料; 汽水; 果昔; 植物饮料; 豆类饮料; 饮料香精等商品上。

然而注册成功半年后,就有人对此商标提出无效宣告。2016年05月11日,该商标被无效成功,娃哈哈不服,提起上诉。

“战线”拉长几年,直到近日,该案件终于有了结果。

法院判定:

1.“龍井”商标中的“龍”是“龙”字的繁体,“龍井”一般会被相关公众识别为“龙井”。《现代汉语词典》(第五版)将“龙井”解释为“绿茶的一种……产于浙江杭州龙井一带”。

2.“龙井”作为绿茶的一种,使用在“苏打水、无酒精饮料、汽水、果昔、植物饮料、豆类饮料、饮料香精”等商品上,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系对商品的主要原料、口味等特点的描述。

3.我国传统茶文化中对泡茶用水素有讲究,“龙井”作为绿茶的产地,使用在“水(饮料)、矿泉水(饮料)”等商品上,易导致相关公众将其理解为系对商品的产地、用途等特点的描述,而不会将其作为商标加以识别,缺乏显著性。

最终,“龍井”商标依旧被无效。

不过,娃哈哈并非只注册有这一件“龙井”商标。

4件“龙井”商标仅剩1件



2005年北京媒体记者邀请娃哈哈推出龙井绿茶,还请了周星驰代言。

在商标方面,娃哈哈收购注册两手抓。

2005年08月08日,娃哈哈收购了第678360号繁体字“龍井”商标和第1798416号图形龙井商标。

第678360号繁体字“龍井”注册在第32类,于1992年11月24日申请,1994年02月21日注册成功。2012年07月31日,商标被提出撤三,并于2015年彻底无效。

第1798416号图形龙井商网上营销手段标同样申请在第32类,于2001年06月18日申请,2002年06月28日注册成功,2012年04月24日被申请无效宣告,但至今仍然“坚挺”。

除了最近被无效的商标和收购的两件商标,娃哈哈还在2011年07月06日注册了第9686742号30类“龙井”商标,但至今并未被核准注册。
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十一条规定,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数量及其他特点的,不得注册为商标。

所以,要想将“龙井”注册在茶相关的类别,无疑是缺乏显著性。只能说,要想商标注册牢固,还需严格遵循商标法才行。



文章来源于393知产平台,已获授权转载。

商标遭人眼红?娃哈哈“龙井”商标被无效宣告

上一篇:Map.com将建站!疑搭建区块链地图项目!
下一篇:什么情况!颜宇鹏或将对大家车言论更名?


版权声明:以上主题为“商标遭人眼红?娃哈哈“龙井”商标被无效宣告"的内容可能是本站网友自行发布,或者来至于网络。如有侵权欢迎联系我们客服QQ处理,谢谢。
相关内容
推荐内容
扫码咨询
    商标遭人眼红?娃哈哈“龙井”商标被无效宣告
    打开微信扫码或长按识别二维码

小提示:您应该对本页介绍的“商标遭人眼红?娃哈哈“龙井”商标被无效宣告”相关内容感兴趣,若您有相关需求欢迎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或留言咨询,我们尽快与您联系沟通商标遭人眼红?娃哈哈“龙井”商标被无效宣告的相关事宜。

关键词:商标,娃哈哈,龙井

关于 | 业务 | 案例 | 免责 | 隐私
客服邮箱:sales@1330.com.cn
电话:400-021-1330 | 客服QQ:865612759
沪ICP备12034177号 | 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2418号